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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章程(修改稿)》公示

来源:本站原创  作者:主编  时间: 2026-05-06   

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纲领性文件和根本遵循。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民办高校章程党的建设有关内容修订工作的通知》,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,深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,学校组织专班启动了章程修定工作。

《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章程(修改稿)》经过征求师生意见、党委会研究审议、董事会审定等程序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2026年5月6日—5月12日,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、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、建议。电话:0716-4172187;邮箱:911215245@qq.com

 

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

2026年5月6日

 

附: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章程(修改稿).pdf